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7日 供稿: 编辑:admin 浏览: 2847次 |
1、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每天均可),根据申请日期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必须在申请还款结息日前使用支付宝或POS机还款。
1月—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2、正常还款
11月1日—12月20日正常还款年度结算时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支付宝或POS机还款。
温馨提示:
提前还款和正常还款在资助中心还款不能使用现金还款,只能使用POS机刷卡还款,银行卡(储蓄卡)金额必须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