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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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9日 供稿:资助中心 编辑:admin 浏览: 2019次 |
2018年富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各位贷款学生及家长:
大家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8〕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富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教育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教育改变贫困命运的重要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于2007年在我县实施以来,迄今11年,支持我县贫困大学生22422人,签订贷款合同51317笔,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3.09亿元。截止2018年7月,累计回收贷款本金2.06亿元,回收贷款利息1483.13万元,贷款余额1.03亿元。
二、贷款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或在校生,大学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可以申请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执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者外地务工等原因确实无法现场签订合同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家庭经济困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优先办理)。
2.城镇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贫困家庭。
4.残疾学生或部分残疾人贫困家庭。
5.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6.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7.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8.无稳定收入的贫困单亲家庭。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三、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富平县莲湖大街东段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四、贷款申请流程
1.预申请。
所有贷款学生首先在就读的高中学校(当年高考新生)和就读大学(大学在校新生和续贷生)进行预申请,预申请学生信息将逐级上报并导入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2018年高考新生首次贷款预申请,由各高中学校认定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同时,于6月10日之前上报国家开发银行。
2.在线申请。
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注意:续贷学生只需要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新增当年贷款申请,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若登录系统密码遗忘,可以电话咨询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申请恢复密码。所有续贷学生,必须每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不得少于2次,并要求在系统中及时补充、更新个人的联系方式信息,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通过高校审核,否则将不能再次申请贷款。
3.资格审查。
凡是通过高中学校或者高校预申请的学生,均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现场办理;对未参加预申请的学生,如符合上述贷款申请条件,需提供相关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及材料,现场申请贷款。注意:续贷学生,必须在系统中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通过高校审核,高校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不能申请贷款。
4.签订电子合同。
首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拍照、签字确认,续贷生可以由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之一到现场签字确认,第三者不得参与。在签订电子化贷款合同时,需提供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原件,通过电子化设备身份证读卡器、高速扫描仪和电子签字板等扫描验证。
特别注意: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就读高校、学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零”错误,并与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信息一致,否则将影响贷款审批。
5、高校录入回执。
学生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让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为借款学生放弃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五、贷款申请标准
1、贷款标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2、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3、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三年期间(包括毕业当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按时支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由按借款合同约定,每年的12月20日前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部分或者全部),申请提前还款者每个月的15号之前提交还款申请,20日前足额还款。
六、贷款政策解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是无偿资助,也不是临时救助金,借款学生大学毕业后就要承担贷款利息,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贷款利息按月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1月至12月20日。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应偿还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为还款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的第一年),宽限期内借款人需按年度足额支付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宽限期结束后,按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年限以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友情提醒:贷款学生可提前一次性还清本息)。借款学生应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并定期与户籍地学生资助中心沟通,如有个人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借款学生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本结息造成的违约行为,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执行利率为银行贷款利率的130%;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经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对接,凡有违约行为的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和其他授信业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咨询电话及微信公众号
1、神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0913-2263069(窗口) 0913-3021500(办公室)
2、神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3、国开行、支付宝客服电话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ls.cdb.com.cn/)
国开行客服电话:95593
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附件:
1、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安排
2、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材料清单;
3、生源地助学贷款注册申请流程
神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1、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安排
2、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材料清单;
3、生源地助学贷款注册申请流程
神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安排
一、地点:富平县莲湖大街东段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二、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第一阶段:8月1日——8月15日
办理对象: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首贷和续贷学生。
8月1日和8月8日 (星期三)庄里、梅家坪、齐村
8月2日和8月9日 (星期四)刘集、张桥、留古、到贤
8月3日和8月10日(星期五)美原、老庙、淡村
8月6日和8月13日(星期一)流曲、曹村、宫里
8月7日和8月14日(星期二)城关、东华、薛镇
8月15日(星期三)一天,未按时办理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可前来补办。
第二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办理对象:2018年已办理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大学新生。
8月16日和8月23日(星期四)刘集、张桥、留古、到贤
8月17日和8月24日(星期五)美原、老庙、淡村
8月20日和8月27日(星期一)流曲、曹村、宫里
8月21日和8月28日(星期二)城关、东华、薛镇
8月22日和8月29日(星期三)庄里、梅家坪、齐村
8月30日和31日两天,未按时办理贷款的新生可前来补办。
三、咨询电话:0913-2263069(窗口) 3021500(办公室)
附件2
2018年高考录取新生和在校生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需提供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 明 |
备注 |
1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 |
当年高考新生首次贷款已参加高中学校预申请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网上注册、导出、打印此表。未在高中学校参加预申请的新生,因为特殊情况需要贷款者,要严格执行贷款资格认定条件,提供相关符合认定条件的贫困证明材料,并由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扶贫)部门认定并盖章。学生填写申贷原因时,除选择下拉菜单中的申贷类型外,须简述具体申贷原因,最少10字以上。 |
此表必须从系统导出打印 |
2 |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 |
相关部门认定盖章 |
原件 |
3 |
高校录取通知书 |
2018年高考录取新生 |
原件 |
学生证或者学校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
已就读大学的在校生 |
原件 |
|
4 |
第二代身份证 |
学生本人 |
原件 |
共同借款人 |
原件 |
说明:
1.身份证必须和户口簿信息一致,身份证地址不详或者信息不一致者,必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查验;
2.《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是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网上实名注册后导出打印,贷款学生注册信息(高校名称、学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必须准确无误,因注册信息错误导致贷款失败责任自负。
2018年续贷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材料清单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说 明 |
备注 |
1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 |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新增当年贷款合同,导出、打印此表。已参加高校组织预申请的学生,此表资格审查由高校负责并加盖公章。学生填写申贷原因时,除选择下拉菜单中的申贷类型外,须简述具体申贷原因,最少10字以上。 |
此表必须从系统导出打印 |
所有续贷学生,必须每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不得少于2次,并要求在系统中及时补充、更新个人的联系信息,同时需填写续贷声明并要通过高校审核,否则将不能再次申请贷款。 |
所有续贷学生必须完成此操作 |
||
2 |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 |
省内大学生 |
原件 |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及高校贷款证明(一份) |
省外大学生 |
原件 |
|
3 |
第二代身份证 |
贷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
原件 |
说明:
1.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登录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若密码遗忘可以电话咨询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申请重置密码。
2.续贷由学生本人或者共同贷款人一方到场办理即可,需带身份证查验;
附件3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与受理流程图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ls.cdb.com.cn/)
国开行客服电话:95593
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